为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指导其及早做好就业准备,以择业新观念打开就业新天地,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函〔2024〕3号)要求,传媒学院将于11月13日至12月3日举行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传媒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赛主题
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
二、主办/承办
主办:传媒学院
承办:广西民族大学“明德传艺”党团思政辅导员工作室
三、选拔赛内容
比赛分为学生成长赛道和就业赛道,每个赛道均设有初赛与复赛两个阶段。
(一)成长赛道
面向传媒学院2022级、2023级、2024级学生。考察学生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
1.初赛材料要求:
(1)生涯发展报告:介绍设定职业目标的过程;实现职业目标的具体行动和成效;职业目标及行动的动态调整等(PDF格式,文字不超过2000字,图表不超过5张)。
(2)生涯发展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可加入视频)。
2.复赛要求:
(1)主题陈述(7分钟):选手结合生涯发展报告作陈述。
(2)评委提问(5分钟):评委结合选手陈述和现场表现提问。
3.评审标准:
指标 | 说明 | 分值 |
职业 目标 | 结合所学专业多渠道了解相关行业发展趋势和就业市场需求,综合分析个人能力优势、兴趣特长等, 合理设定职业目标。 | 10 |
基于职业目标对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要求,科学分析个人现实情况与职业目标间的差距,制定 合理可行的成长计划。 | 10 |
职业目标能够将个人理想与国家需要、经济社会发 展相结合,体现正确的择业就业观念。 | 10 |
学习 实践 行动 | 围绕目标职业要求,结合学校育人特色和所学专业,利用学校及社会资源开展学习实践。 | 30 |
学习实践行动取得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接近职业目标要求。 | 20 |
动态 调整 | 及时对学习实践行动成效进行自我评估,总结分析收获、不足和原因,对职业目标和学习实践行动路径等作动态调整。 | 20 |
(二) 就业赛道
面向传媒学院2021级、2022级本科生和全体研究生,考察其求职实战能力,个人发展路径与就业市场需求的适应度,就业能力与职业目标和岗位要求的契合度。
1.初赛材料要求:
(1)求职简历(PDF格式)。
(2)求职综合展示(PPT格式,不超过50MB; 可加入视频)。
(3)辅助证明材料:包括实践、实习、获奖等证明材料 (PDF 格式,整合为单个文件,不超过50MB)。
2.复赛要求:
(1)主题陈述(6分钟):选手结合求职综合展示PPT, 陈述个人求职意向和职业准备情况。
(2)综合面试(6分钟):评委提出真实工作场景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选手提出解决方案;评委结合选手陈述自由提问。
3.评审标准
指标 | 说明 | 分值 |
职业目标 | 能够结合就业市场需求和个人所学专业、能力及兴趣等特点,合理设定职业目标。 | 5 |
准确把握目标职业的任职要求、工作内容、基本流 程和发展前景等。 | 5 |
岗位胜任力 | 具备目标岗位所需综合素质,如思维认知、沟通协作能力和执行力等,具有敬业奉献的职业精神。 | 40 |
具备目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相关实 习实践经历丰富,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 | 40 |
发展潜力 | 具备持续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应对不确定性挑战 的潜质,适应未来职业发展要求;符合就业市场需 求,现场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录用意向。 | 10 |
四、选拔赛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下午18:00
(二)材料提交流程
学生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下午18:00前可通过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线上报名,登录账号为学生个人学信网账号,在大赛平台登录页面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为帮助学生更好地了解生涯规划的路径和方法,大赛平台成长赛道设生涯闯关功能,就业赛道设职业适配度测评功能,参赛选手可根据需要选择参与。
同时在2024年11月30日下午18:00前将参赛作品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同步发送至邮箱:1594360194@qq.com, 压缩包及邮件命名方式:“年级专业班级+职业规划大赛+赛道”。
(三)复赛时间:2024年12月3日
在选拔赛过程中,学院将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业教师团队对初赛提交的材料进行细致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将选出占参赛作品总数30%的优秀作品晋级复赛。随后,在复赛阶段,教师团队将再次评估参赛者的表现,并据此拟定最终晋级校级比赛的名单。
五、奖项设置
成长赛道/就业赛道奖项设置:一等奖各5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15名。学院将为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
(初审:谭亚丹)
(复审:裴煜 卜南)
(终审:覃慧敏)
(校对:宁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