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东盟文化馆展品全球征集公告
广西民族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广西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性大学。为迎接七十周年校庆,进一步展现我校“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的特色,我校计划兴建集文物收藏、学术研究、宣传教育、文化交流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性文化研习基地——东盟文化馆。该馆包含东盟文化博物馆、中国—东盟交流史和广西民族大学东盟人才培养成果展三个单元,其中东盟文化博物馆计划设立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十个国别馆,收藏和展示东盟国家展品。东盟文化馆一期固定展馆面积拟为1000㎡,活动展馆面积500㎡,其中每个国别展馆面积拟为50-80㎡。为丰富本馆展品,促进科学研究,加强展览和教育功能,现面向全球征集与东盟国家相关的具有较高历史、艺术、观赏等价值的展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东盟国家各个历史时期的艺术品,包括木雕、漆器、藤编、锡器、陶艺、珠宝、画作、绣品等各种种类。
2.东盟国家民俗物品,如服饰、面具、乐器等。
3.东盟国家名人书信、手札、相片、影音资料等。
4.东盟国家华侨、华人社会相关艺术、民俗等展品。
5.其它未列入上述范围,适合本馆收藏和展示的各类展品。
二、征集方式
按照规定流程,以公开方式向海内外各单位、机构或个人征集东盟文化馆展品。
1.接收海内外各单位、机构或个人自愿且无偿捐赠的展品;欢迎东盟国家或其驻中国使馆、领事馆捐赠本国代表性展品。
2.以公开方式向海内外各单位、机构或个人收购展品。
3.以广西民族大学名义租借海内外各单位、机构或个人展品。
4.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征集方式。
广西民族大学将向无偿捐赠的单位、机构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并在恰当位置标注捐赠者信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我校(院、馆)可聘任捐赠者为兼职教授/研究员/研究馆员。租借类藏品双方签订租借协议,到期返回藏品。
三、征集要求
1.单位、机构或个人应承诺展品来源的合法性。
2.单位、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展品应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展品提供给第三方。
3.我馆将在收到展品征集意向信息表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采用,并以电话、邮件等恰当方式告知。
4.展品若为文物,应按照国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程序进行。
四、递交方式
1.填写附件《广西民族大学东盟文化馆展品征集意向信息表》,发送至邮箱:20139018@gxun.edu.cn。
2.收到采用通知后,按要求封装后亲自送达、邮寄或快递送达。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起长期有效。
鉴于本馆首次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第一批展品征集截止2022年3月31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广西民族大学东盟学院东盟文化馆建设办公室
联系方式:20139018@gxun.edu.cn;0771-3267200
诚挚欢迎海内外各单位、机构或个人冠名和整体捐建东盟文化馆或东盟各国国别展馆,有意者可与广西民族大学领导师生接洽或直接联系东盟文化馆建设负责人。
负责人:叶老师
联系方式:20180004@gxun.edu.cn;0771-3267186
为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让我们共襄盛举!
广西民族大学
2021年5月20日